
拉扎斯網絡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丁明山:
本局于2025年11月18日,作出蘇0540職不認〔2025〕25號《不予確認職業傷害結論書》。文書載明:丁明山(公民身份號碼320721********4612),本局2025年9月29日收到關于丁明山職業傷害保障傷殘待遇申請,根據提交的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如下:丁明山為拉扎斯網絡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即時配送眾包,訴稱2025年9月7日送完餐后,在回家拿東西途中發生本人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傷,2025年9月7日經蘇州市獨墅湖醫院診斷為:多處損傷。
丁明山受到的事故傷害不符合《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(試行)》第十一條第一款(一)至(六)項規定的情形。現決定不予確認為職業傷害。
因通過郵寄等方式無法送達《不予確認職業傷害結論書》(蘇0540職不認〔2025〕25號),現予以公告,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,到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123號匯金大廈1樓領取《不予確認職業傷害結論書》,逾期視為送達。
特此公告。
蘇州工業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5年12月8日